閩國稅公告〔2016〕10號
為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規范稅收執法,提高稅收行政效能,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統一部署,金稅三期工程優化版各應用系統(以下簡稱金稅三期系統)定于2016年7月8日起在福建省國稅系統和地稅系統正式上線運行。為確保新舊稅收業務系統順利切換以及金稅三期系統的平穩上線運行,更好地便利和服務廣大納稅人,現將全?。ú缓瑥B門)金稅三期系統上線運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涉稅(費)業務暫停辦理時間安排
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福建省地方稅務局暫停辦理涉稅(費)業務的具體事項及時間安排如下:
(一)地稅系統自2016年6月15日8:00至7月7日24:00,國稅系統自6月27日18:00至7月7日24:00,暫停簽訂、撤銷、修改稅庫銀三方協議,暫停變更納稅人識別號。
(二)6月23日18:00至7月7日24:00,暫停紙質稅票六聯單開具和停止受理部分流程較長的涉稅業務(6月27日18:00前無法終審的)。
(三)6月24日18:00至7月7日24:00,暫停停止工會經費征收。
(四)6月27日18:00至7月7日24:00,暫停各類涉稅(費)業務辦理。
二、涉稅(費)業務恢復辦理時間安排
7月8日8:30起,恢復各類涉稅(費)業務辦理(含網上辦稅)。7月7日8:30起,預約部分納稅人在新系統辦理涉稅(費)業務。
三、納稅(費)申報期限順延安排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全省2016年7月份納稅申報期調整為7月8日至7月25日。
四、其他事項
(一)請廣大納稅人按照本公告相關事項時間妥善安排自身辦稅事宜,盡量于暫停業務時間前辦理好相關涉稅(費)事項。需領用發票的納稅人請充分預估暫停辦理業務時段的發票用量,在6月27日前領用足量發票,保證切換期發票的正常使用。新舊系統切換期間,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網上發票認證系統、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仍可正常使用。
(二)與金稅三期系統配套使用的涉稅辦理表證單書及填報說明將相應發布在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網站、福建省地方稅務局網站上。在2016年7月8日金稅三期系統上線后,納稅人可登陸上述網站下載使用。納稅人還可登陸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福建省地方稅務局網上辦稅服務廳首頁分別下載《國稅系統網上辦稅服務廳操作手冊》《地稅系統網上辦稅服務廳操作手冊》,方便操作使用。
(三)金稅三期系統上線運行初期,由于業務量增大、業務辦理集中以及處于應用的適應磨合期等原因,可能會出現辦稅服務廳擁堵、等候時間長等情況,請廣大納稅人錯峰辦稅,合理安排涉稅(費)事宜辦理時間。
(四)金稅三期系統上線應用后,涉及納稅人的辦稅事宜,稅務機關均將通過官方門戶網站、網上辦稅系統平臺、官方微信和微博,各辦稅服務廳,地方報紙、電視、電臺、主要新聞媒體等正規途徑和渠道及時告知納稅人,請納稅人及時關注。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編造散布的各類涉稅虛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納稅人也可以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進行咨詢,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感謝廣大納稅人長期以來對稅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們將盡最大努力為納稅人提供服務和便利,對于金稅三期系統上線期間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特此公告。
福建省國家稅務局 福建省地方稅務局
2016年6月7日